近日,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北中隊接到一起報警稱自己的車子被一輛汽車撞了,但是車上沒有看到駕駛人。
接警后,民警感到詫異,于是通過調查民警發現:當時駕駛人王某駕駛一輛白色新能源汽車行駛至某商店門口,將車輛停在路邊,但是王某車鑰匙沒有拔下來、手剎也沒有拉起便下了車,當他剛轉身走進店里,誰料車輛便慢悠悠的行駛了起來,而王某竟渾然不知。該車還經過前方一個十字路口,并且完美地避開了兩輛轉彎的汽車,直至撞到數百米開外的另一輛停放的黑色轎車后才停止前進。
就在這時,民警又接到另一起報警,原來正是這輛“無人駕駛”車的車主王某,王某稱自己剛停放的車輛不見了。民警便告訴王某,他的車輛在另一個路口撞到了別人的車。王某這才想起自己下車時,忘記拉手剎了,還好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后果,否則將后悔不已。最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由王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民警提醒:駕駛人停車時一定要熄火拉好手剎,將鑰匙拔下后方能離開,同時請勿違規停車,避免發生不必要的交通事故。(蘇報融媒記者 朱新國 通訊員 何雨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