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葉某拎著裝有2萬多元硬幣的麻袋來法院清償執行款,最終法院認為被執行人消極對抗,罰款五萬元。近日,廣西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判決引人關注。

本文圖均為北海市海城區法院微信公眾號 圖針對該起事件,1月6日下午,海城區人民法院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葉某拿著4袋散硬幣來清償執行款,這一行為明顯屬于消極對抗行為。“盡管目前法院對于硬幣的來源背景還在核實階段,但被執行人葉某是汽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很多車,不可能靠硬幣來交易。”前述工作人員表示,葉某的行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11條其中第5項規定(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認定其屬于消極行為,法院決定對葉某處以5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