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變數!“地板價”機制或二次觸發
隨著國際油價下跌至40美元/桶以下,會不會觸發國內成品油調價的“地板價”機制,成為市場關心的一點。
成品油調價“地板價”的規定來自2016年1月13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通知。通知要求,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推進價格市場化,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控設“天花板價”和“地板價”。
其中,調控上限(天花板價)為每桶130美元,下限(地板價)每桶40美元。當國際市場油價高于每桶130美元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不降低;在40-130美元之間運行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按機制正常調整。
地板價機制出臺之際也是其第一次啟動之時。2015年12月15日國家暫緩調整成品油價格時,國內成品油價格對應的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略高于每桶40美元。根據完善后的價格機制,2016年1月13日24時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降低140元和135元。
時隔四年,國際油價再次跌到40美元以下的低位,機構認為,國內成品油價格是否調整存在三種可能。
一是國內成品油大幅降價。卓創資訊分析師徐娜表示:“據卓創數據模型預測,若本輪后期的幾個工作日中,所掛靠原油均價維持在36美元/桶,則本輪原油均價剛好在40美元/桶之上或觸及40美元/桶的地板價,成品油最高零售限價下調幅度將在900元/噸附近。”
二是觸發地板價機制,不作調整。卓創咨詢稱,從相關人士了解到,“地板價”所對應的40美元/桶紅線更多的是參考多種油價的本周期均值,但不能排除單日綜合原油均價低于40美元/桶,隨即觸發地板價機制,本輪成品油零售限價不做調整的可能性。
三是可能結合國內成品油現狀,宏觀調控。徐娜表示,“雖然成品油價格降低能刺激出行,但由于公共衛生事件尚未完全結束,對需求刺激力度或有限。考慮到成品油作為國家重要能源物資,且本輪成品油零售限價調整幅度偏大,不排除啟動宏觀調控,平衡國內油企及消費者利益,從而適當降低成品油價格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