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費支持方面,《意見》提到,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服務、生活服務、郵政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等實行稅收減免。對因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緩繳社會保險費,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經營困難的企業,未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其職工補繳之后視為正常繳存。與此同時推動全市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較上年降低0.5個百分點。對因疫情影響產生逾期的企業貸款,減免逾期罰息。
此外,《意見》還要求促進各類物流暢通,對持有專用通行證的車輛不得攔截,暢通疫情防控物資和生產生活物資運輸,對所有使用ETC的貨車、三類和四類客車實施通行費8.5折優惠政策,實施時長為3個月。對現行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在省內高速路網的通行費給予6.5折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