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成了絕大多數駕駛人的共識。但是,有一種情況可能忽略了,而且很容易“中招”,那就是“隔夜酒”。

日前,昆山交警大隊接報警稱在寶昆路蓬曦路發生一起電動自行車與機動車的交通事故,并需要求助120。民警立刻趕往現場,到達現場后看見一輛大眾牌SUV和一輛電動自行車發生了碰撞,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坐在地上不能站起來,民警當即詢電動車駕駛人,根據錢某交代當時沿寶坤路由西向東直行過路口與大眾SUV發生碰撞,當民警問其信號燈顏色時,錢某直言記不起來了。接著,民警對大眾SUV駕駛人進行詢問,郭某聲稱當時信號燈為綠燈時剛剛起步,突然一輛電動自行車沖了出來,還沒來得及反應就發生了碰撞。
將錢某送上120急救車后,民警把郭某帶回中隊并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29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后經郭某交代,當天21點左右和朋友一起吃夜宵,一直吃到次日凌晨一點多,期間喝了12瓶啤酒,然后回家睡覺了。第二天吃過中飯后準備帶家人去上海看病,然后駕駛車輛經過寶昆路蓬溪路路口時發生了交通事故,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警方提示,這是典型的“隔夜酒”,很多駕駛人往往會忽略,或者抱著一絲僥幸。對于那些沒有排空酒精的駕駛人,冒然上路就會變成危險的“馬路殺手”。(蘇報融媒記者 朱新國 通訊員 管俊棠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