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蘇州市政府印發《實施意見》,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
《實施意見》明確,推進中小型非公企業;鎮級以下、集中工業區以外的用工單位住房公積金制度建設;對同時擁有勞動關系、勞務關系兩種方式的用工單位,明確職工由擁有勞動關系的用工單位建繳住房公積金;在新興業態創業者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等人群中探索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

《實施意見》提出了具體的目標:以2017年底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人數和單位數為基數,每年凈增繳存人數比例不低于7%;以同口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為分母,到202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覆蓋面達到72%以上;新增繳存單位數以每年不低于8%的增速,到202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數達到9萬家以上。

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完善政策措施,提高辦事效率,以優質服務推進住房公積金歸集工作,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單位未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時政專稿 文/《蘇州新聞》顧正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