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鄒強)日前,吳江法院采用凌晨執行的手段,把一名“資深老賴”依法傳喚至法院,并對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決定。
1月12日正是“三九”第四天。當天凌晨4點半,室外溫度僅零下4攝氏度,天寒地凍。吳江法院門口卻警燈閃爍,七名執行干警,兩輛警車,整裝待發,這次行動的目標是一名長期躲避法院執行的“資深老賴”封某。面對突如其來的法院執行,封某措手不及,當場束手就擒。
據了解,被執行人封某多年前結欠執行申請人常某貨款12萬余元。因封某遲遲不履行,常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封某與常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也履行了部分義務,但仍有7萬多元貨款未結清。法官為此多次電話聯系封某,要求其立即履行,均無結果。在去年10月法院組織的集中執行中,法官向封某配偶送達了傳票,要求封某到庭履行義務,但也沒有結果。之后,執行法官再次聯系封某,封某竟然直接掛斷電話。經查,封某除了結欠常某貨款外,他還是另一起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涉案70余萬元,也沒有履行。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被執行人封某最近一段時間都躲在他承租的廠區內過夜。一般封某會在晚上11點以后才回來,早上七點不到便離開。針對封某早出晚歸的規律,法院決定采取凌晨執行手段。
執行干警到達封某住處后,兵分兩路,一路堵住出口,一路敲門亮明身份。封某無法躲避,只得開門。經過現場搜查,封某的錢包內有銀行卡數十張,手機兩部。通過其手機里保存的銀行流水看出,其半年來收入至少有六萬余元,但仍然賴賬不還。
法官在現場還查控到一輛車輛。申請人常某指認該車系封某所有。雖然通過行駛證查實該車輛登記在他人名下,但因封某陳述在近一年時間里,其一直在使用該車輛,為查實其是否通過將車輛登記在他人名下以規避執行,法院也將該車扣押。由于封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作出對其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