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晨民)“都怪我,都怪我,都怪我…”審訊室里,李某耷拉著頭,紅著眼,不停地重復著這三個字。這名開牽引車的職業老司機因為太自信,忽略了基本的安全措施,致使所拖帶的車輛半途脫節并失控與其它車輛相撞,被撞車輛的司機死亡。近日,太倉市檢察院對李某依法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
李某是一名職業司機,在一家運輸公司開牽引車。持有A2駕照的他已有20多年的駕齡,從業多年未發生過一起事故,身邊的人都稱他“老司機”。
去年七月的一個下午,李某接到一單活,要將一臺報廢的垃圾車從蘇州拉到太倉。按照操作規范,在將報廢車用牽引車后車叉連接好后,還須用專用繩索將接口處予以固定,防止因顛簸而脫落。但李某對自己的駕駛技術深信不疑,加之對路況十分熟悉,圖省事忽略了固定這一步,直接駕車上路了。
車駛入太倉,眼看快到目的地了,李某一個得意竟將車速提高到了時速60公里。不料,因路面坑洼不平,牽引車車速過快,加之兩車間沒有按規范加固,致使報廢車脫節并高速向右側滑,撞上右側迎面行駛而來的一輛小車,小車司機當場死亡,車內乘客受傷。經太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李某對此次事故負全責。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牽引車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最高不得超過30公里每小時。李某駕駛牽引車不僅超速行駛,還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涉嫌交通肇事罪。太倉市檢察院依法對李某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
李某的悲劇很大程度是在于他作為“老司機”的過度自信,一是疏忽大意,違反行業規范,未對車輛進行加固;一是太迷信自己的技術,在駕駛牽引車時超速行駛。檢察官提醒各位司機,要謹慎駕駛。無論你是“老司機”還是“菜鳥”,只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駕駛,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出行風險。(文中人物均為化名)(本文感謝太倉市檢察院 張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