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蘇報融媒記者 董捷)根據住建部、財政部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今后均可享受住房公積金待遇。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注意到《意見》的有關內容,待文件正式下發,會加快落實政策。
按照《意見》規定,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均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辦理流程等與內地(大陸)繳存職工一致。
針對《意見》要求各地抓緊出臺實施辦法等要求,市公積金中心表示,將做好準備工作,等到上級文件正式下發,將切實抓好政策落實工作,力爭為港澳臺同胞提供高效、便捷的住房公積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