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水壽
揮著把“手槍”追追殺殺,幾乎是每個小男孩都喜歡的游戲。許多人長大了,由此成了“軍迷”,還將木頭槍玩成了仿真槍。然而,仿真槍這一看似是玩具范疇的東西,竟與違法沾了邊。近年來,不時有人因出售、購買、收藏仿真槍獲刑。
近日,市民趙某的兒子帶回了一支“沖鋒槍”,為此他很擔心。昨天,他向“姑蘇晚報96466”微信(微信號:gswbsmjz,手 機 號:18806200288)咨詢,兒子玩這“槍”,違法嗎?
市民擔心:軍迷兒子淘來橡膠“沖鋒槍”,玩它違法嗎?
“我兒子從小就喜歡軍事,喜歡玩具槍。后來聽說買仿真槍違法,他就不再買了。”不過,上個星期,趙某又看到兒子回家時從包里抽出一把“沖鋒槍”在家中把玩。聽兒子說,這把槍是從網上買來的。趙某拿過這把“沖鋒槍”,在手中掂了掂,感覺這槍分量很重。隨后他仔細查看,發現槍是由橡膠制成的,里面還裹了一個鋼架。槍管上貼有“模型教具”的貼標,整把槍做得有模有樣。“它跟我在電視劇里看見的特警隊員用的槍很像,遠看足以亂真。”
從外觀上看,這把槍和真槍幾乎一模一樣,趙某擔心個人擁有會不會違反法律法規。他兒子則辯稱,法律只對可以發射
子彈的“電狗”、“氣狗”等仿真槍進行限制,
對這種不能射擊的橡膠模型是不管的。
但趙某還是很擔心,便向“姑蘇晚報96466”微信咨詢。
記者調查:網店有售各種型號橡膠模型槍
記者先在某購物網站上搜索“橡膠槍”,顯示多家店鋪有銷售,點開其中一家后,發現該店鋪打出的產品名是“影視舞臺訓練模型槍”,在產品詳情欄標注了模型槍械不可發射,以證明產品不具備殺傷性。據賣家介紹,該店還有95式突擊步槍、56式半自動步槍、03式突擊步槍和各種手槍的1:1橡膠模型槍出售。
記者以買家的身份詢問,購買這些1:1的橡膠模型槍是否違反法律法規?這位賣家稱,橡膠模型槍又不會發射BB彈,沒有殺傷性。“不在公安部門規定的仿真槍范圍內,不用擔心。”
警方提醒:具備制式槍支外形就可被認定為仿真槍
橡膠模型槍真如這位賣家說的那樣,不會被公安部門認定為仿真槍嗎?記者為此咨詢了蘇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一大隊大隊長郭文華。他告訴記者,根據公安部在2008年發布的《仿真槍認定標準》,凡符合這些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仿真槍: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規定的槍支構成要件,所發射金屬彈丸或其他物質的槍口比動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數)、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數)的;2、具備槍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與制式槍支材質和功能相似的槍管、槍機、機匣或者擊發等機構之一的;3、外形、顏色與制式槍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長度尺寸介于相應制式槍支全槍長度尺寸的二分之一與一倍之間的。
郭文華看過照片后說,趙某兒子的這把槍,和解放軍及公安干警目前正在裝備的79式微型沖鋒槍的外形、顏色相近,符合《仿真槍認定標準》中“外形、顏色與制式槍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長度尺寸介于相應制式槍支全槍長度尺寸的二分之一與一倍之間”的規定,可以確定這把槍屬于仿真槍。
郭文華補充說,橡膠訓練槍一般被用于大專院校軍訓教學、影視舞臺表演、部隊新兵訓練等,市民不能私自擁有。他建議趙某將這把槍交到屬地派出所。
公安部門同時提醒市民注意,橡膠模型槍支“等形等重”屬禁帶物品,不能當作玩具,更不可以帶到火車站、地鐵站等公共場所,以免造成恐慌和不良影響。造成嚴重后果的,當事人要承擔法律責任。
網站客服:將對銷售類似橡膠模型槍的網店進行清查
記者隨后聯系了該購物網站客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清楚仿真槍在法律上是不允許銷售的,平臺也是不允許賣的。他們安排有專門的人員進行排查,同時向普通買家開通了舉報平臺。但還會有一些賣家鉆玩具槍和仿真槍界定的空子,“對于這些銷售橡膠模型槍的店鋪,我們將進行徹底清查”,這位工作人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