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偉民
在1月26日通告的基礎上,11月29日市政府又一次發出通告,“禁燃區”再擴容:現擴大為蘇州市區(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全部行政區域范圍。
這意味著,從今往后,在這個區域范圍內,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以及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都屬于違法行為,將由工商、質監、環保等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俗稱的“禁燃區”,是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簡稱。2004年,我市開展第一輪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工作,劃定市區約80平方公里范圍為“禁燃區”;2007年,我市開展第二輪“禁燃區”建設工作,市區禁燃區范圍擴大至381.37平方公里。今年1月底,《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擴大調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發布,再次擴大禁燃區范圍至729.16平方公里。
建設“禁燃區”,是大氣環境綜合整治的關鍵環節。多年來,蘇州抓住“禁燃區”建設,每年都會實施一批工程項目,促進能源消費結構逐步優化。譬如,通過落實《大氣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任務計劃安排》,完成大氣工程治理項目441項,綜合采取集中供熱、清潔能源替代和關閉淘汰等措施,整治淘汰燃煤小鍋爐1802臺。
再從蘇州的大氣顆粒物來源分析上看,燃煤等高污染燃料對PM2.5的“貢獻”較大,約占30%左右,是我市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因此,抓好“禁燃區”再擴容,勢在必行。而且,能源消費結構的變化在客觀上能倒逼產業結構的優化、加快企業轉型升級的步伐。此次“禁燃區”擴容后,10-35蒸噸/小時(含3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將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其他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集中供熱、電廠鍋爐、原料用煤企業除外),要按照國家、省、市要求,按期落實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這兩條規定的嚴格執行到位,將足以讓那些靠污染空氣來換生存空間的落后產能,找不到立足之地。對此,相城區有先見之明,通過實施熱力資源優化整合項目,有望在兩年內淘汰全部300多臺燃煤小鍋爐。
從這種意義上來說,與年初相比,此次“禁燃區”再擴容,看起來面積上只是“一小步”,但對于蘇州的綠色發展則將是“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