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1月29日),姑蘇交警在三香路上查獲一輛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出租車。涉案出租車司機將面臨一次性記12分并罰款200元的處罰。

昨天上午8點30分左右,姑蘇交警四中隊民警正在三香路上巡邏,忽然看到遠處駛來的一輛出租車車頭號牌被一張紙片遮擋,當即上前攔下車輛,并進行檢查。民警檢查發(fā)現(xiàn),這輛出租車車頭號牌的第一個字符,被一張出租車發(fā)票遮蓋。
面對民警的詢問,出租車駕駛人也是一頭霧水。他說這輛出租車有白班和夜班兩個司機在開。他自己是白班司機,車頭號牌上的出租車發(fā)票不是其貼的,是不是夜班司機所為,他就不知道了。

民警隨即將夜班司機叫到現(xiàn)場。在警察面前,夜班司機紅著臉承認,車頭號牌上的那張出租車發(fā)票,確實是其貼的。原來,該司機夜間一直在火車站地區(qū)附近兜生意。但是火車站地區(qū)不允許車輛長時間在機動車道內違法停留,并且該路段的電子監(jiān)控管得特別嚴,于是他想出了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辦法。
民警調查完畢后,依法扣留夜班司機的駕駛證,并將此案移交大隊處理。據(jù)交警介紹,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將面臨一次性記12分并罰款200元的處罰。(蘇報融媒記者 鄒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