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為不想還錢,被執行人往往被稱作老賴,而不想還錢的理由多種多樣。然而面對法律的嚴懲,老賴最后也只能乖乖還錢。日前,常熟法院執行局辦公室里,就有一名老賴聲稱沒錢結果被當場搜出萬元現金。
2015年12月,蔡某駕駛無號牌微型電動汽車發生交通事故。事故導致當時乘坐在電動汽車上的肖某受傷嚴重,經鑒定其損傷已構成九級傷殘。后交警大隊認定,蔡某具有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號牌微型電動汽車上道路行駛的過錯,應負事故的次要責任。2017年5月,常熟法院判決蔡某賠償肖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共計6萬余元。但判決生效后蔡某分文未付。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蔡某抵觸情緒強烈,堅稱自己不應該承擔事故責任,也沒有履行能力,法官遂來到其工作地點送達了執行材料和傳票,并要求他到執行局進行協商。
11月14日,當事人雙方來到執行局。申請執行人肖某的丈夫說,妻子因頸椎受傷長期臥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急需錢用。被執行人蔡某拿出1.5萬元現金說,自己收入有限,只愿意支付兩萬元一次性了結此案。如果申請執行人答應,他可以立馬叫人送5000元過來,并聲稱這5000元還是70多歲老父親用養老金湊上的,如果不答應,情愿拘留也不還這錢。
面對被執行人無視法律與誠信的行為,執行法官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并告知其即使被司法拘留,該履行的法定義務還是要履行的。可笑的是,這位坐等老父“救濟”的被執行人,不一會兒就被發現裝衣服的提包里,躺著整整1萬元現金,隨后,經驗豐富的執行法官又在其微信錢包中發現了1900元零錢。最終,在法官的見證下,蔡某將1900元通過微信轉賬給肖某的丈夫,其攜帶的共計2.5萬元現金被作為執行款交付給對方。雙方就此達成協議,案結事了。(蘇報融媒記者 趙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