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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的幼兒園收費政策將有新變化!記者26日從省物價局獲悉,《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開始征求意見,全面放開營利性民辦園的收費,今后這類幼兒園的收費完全自主不再要向政府“備案”,同時企事業公辦園的收費標準有望擴大上浮幅度,在寒暑假班、小托班和退費等規定也作出多項調整,新規將于今年內出臺。
“過去營利性民辦園收費調整必須先到物價部門備案的,新規取消了這道門檻。”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國家新的民辦教育促進法精神,今后我省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只須實行報告制度,但也必須保持收費標準的相對穩定,即單次價格調整幅度不得高于20%,調整周期不得少于3年。收費標準應于新學年開學3個月前向社會公示。新規還調整了幼兒園保教費退費標準,從現有的最高可退一半提高到可退80%,而且擬增加按學期收費的保教費退費方法。在園時間不滿10天(含10天,下同)的,退80%;超過10天不滿30天的退50%;30天以上又不滿50天的退30%;超過50天的不退費。按月收費的幼兒園,在現有的退費方法基礎上,新增了在園時間“4天”一檔,4天以下(含4天)的退當月保教費的80%;超過4天不到半月的退一半;超過一半的不退費。今后,營利性民辦園價格一旦全面放開,連去物價局“備案”這一環節都省了,會不會導致“天價園”頻現,擾亂幼教市場?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說,此次調整最大的變化就是全面放開了營利性民辦園收費,考慮到穩定因素,征求意見稿中也明確了3年一調,每次不超過20%的限制性條款,同時要求提前3個月公示,因此應該不會出現幼兒園動不動漲價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