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自2014年7月開展試點已有三年多。作為一個新興事物,以房養老”保險開展得怎么樣“了?老百姓有何反應?今后如何推進?記者就此采訪了保險
監管部門、保險機構和業內人士。
承保不足百人
2014年7月1日,保監會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這意味著保險版“以房養老”正式開閘。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商業養老保險,即60周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處置權,并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截至7月底,全國只有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開展此項業務,共有65戶家庭90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續,其中無子女家庭32戶,有子女家庭33戶,參保老人平均年齡為71歲。
幸福人壽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傳學介紹,在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家庭中,月領5000至10000元的居多,最高的一戶月領養老金近3萬元。
在北京西三旗某小區居住的康先生夫婦,2015年投保了幸福人壽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根據評估結果,康先生的房子當時市價305萬元,有效保險價值約為274.5萬元。參保前夫妻二人每月退休金不到7000元,參保后每月可從保險公司領取養老保險金9000多元,退休收入明顯增加,生活得
到改善。
老百姓有顧慮
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認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滿足了老年人居家養老、終身領取、提高老年生活水平三大核心訴求,保險公司承擔長壽風險,依照合同約定按月向老年人支付養老年金直至身故,確保老人晚年生活后顧無憂。
有一些老人顧慮重重,主要集中在能否退保、房屋評估靠不靠譜、房價漲了養老金能否跟著漲等方面。不少老人問起,如果房價漲了養老保險金怎么算?李傳學說,目前“幸福房來寶A款”是一次性評估,在合同期內養老金保持不變。在計算老年人可領取養老金金額時,已經適當考慮了房產增值率,讓老年人提前享受到房屋增值的利益。如果房價下跌,養老保險金金額也不會下降,保險公司承擔房價下跌風險。
養老方式的有益補充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受養兒防老和家產傳后等傳統觀念影響,“以房養老”保險在較長時間內會是一個小眾產品,從國際上看,“以房養老”保險也是一個小眾業務,有條件有需求并且有意識使用這種養老方式的人群比較少。即使是在“以房養老”開展得比較早、比較成功的美國,在有條件參與的老年家庭中,也只有約3%的參與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