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交友網站做美妝主播的娜娜(化名),在直播平臺上擁有超高人氣,因外形甜美,其粉絲眾多。男粉絲朱某就是其中一位,朱某經常慷慨“打賞”也換來了娜娜的注意。于是兩人線下相約,可沒想到娜娜險遭性侵。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近日,蘇州工業園區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朱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2016年夏天,大學剛畢業的朱某在某交友網站無意中了解到了網絡直播,在該直播平臺的主播里,漂亮、溫柔的女主播娜娜深深地吸引了他,順其自然地成了娜娜的粉絲。很多粉絲會給主播送虛擬禮物,通過“打賞”來表達對主播的喜愛,朱某也不例外。為了追捧娜娜,他甚至不惜一擲千金打賞,刷禮物。因為朱某的豪爽和殷勤,換來了娜娜的注意,還同意加了朱某的微信私聊。
一次娜娜在直播平臺稱自己的手機壞了,想換一部新手機,朱某一聽,立即稱家里有閑置的全新iphone7要送給娜娜,借此理由約娜娜出來吃飯、聊天、購物,娜娜欣然赴約。
誰知朱某駕車接了娜娜吃完飯后,聲稱陪同去購物,卻將車子開到了園區一小區的地下車庫,從身上掏出1000元甩給娜娜,說不去購物了,讓娜娜自己有空去買吧,就開始對娜娜動手動腳。這時娜娜才恍然大悟,原來朱某是圖謀不軌,想借此與她發生性關系。在遭到娜娜的拒絕后,朱某強行掐住其脖子,拽脫其衣服,娜娜強烈反抗卻掙脫不了,急中生智假意稱自己來脫衣服,趁著朱某放松警惕,快速打開車門后逃跑,并報了警。隨后,民警將朱某抓獲歸案。
園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朱某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依法應予以懲處,但是鑒于朱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且已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了諒解,他在實施強奸的過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