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研發機構“有沒有”與“行不行”是兩碼事。作為創新主體的企業,需要的研發機構不是形式上的花瓶,而是拉得出、打得響有戰斗力的實體,服務于企業增強競爭力。
提起科技創新,華為堪稱是國內企業的標桿,其一年的科技創新成果,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足以“秒殺”很多地方的企業科技創新總量。其實,與科技創新成果相比,更加值得關注的是華為的企業研發機構布局策略。資料顯示,華為在國外已經建立了16個研究所,分布在美、英、德、法、俄等國家,是在全世界范圍內優化配置人才、技術等創新資源。
科技創新離不開載體和平臺支撐,大大小小、層層級級的研發機構無疑是科技創新的“主陣地”。正因如此,蘇州的創新載體和平臺建設鉚足了勁、下足了功夫。
僅企業方面,2016年新增省級以上技術中心就達43家,累計達381家。從大面上來看,蘇州企業的研發機構陣容巨大,全市大中型工業企業和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機構建有率分別在93%左右和87.5%左右,名列全省前茅。
不過,從深層次來看,企業研發機構“有沒有”與“行不行”是兩碼事。作為創新主體的企業,需要的研發機構不是形式上的花瓶,而是拉得出、打得響有戰斗力的實體,無論是基礎性研究還是前沿性研究,都必須腳踏企業、市場的實地,服務于企業增強競爭力。反之,“南郭先生”就必須被淘汰出局。
據昨日《蘇州日報》報道,蘇州給企業研發機構“算”績效,考核優秀的最高補助50萬元,不合格的予以摘牌。這應當是在蘇州全市上下回答“創新四問”這個大背景下,注重創新實效而采取的務實舉措。蘇州有3140家企業建有研發機構,而在這些研發機構中,有173家沒有開展研發活動,這樣的“研發機構”不要也罷。
答好“創新四問”,需要蘇州全社會共同發力,但激發企業研發機構創新活力,無疑是重要環節。對企業研發機構引入績效考核和后補助機制,可以有效防止有名無實現象。而對于企業來說,更要緊的是發揮主動性、創造性,對標華為等標桿企業,把“要我創新”變成“我要創新”,讓企業研發機構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
□蘇報評論員金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