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睿鳴
對于旅游警察,我們應正確看待其發揮的作用,而不能認為能夠“包治百病”。
最近,蘇州市發布《關于實施全域旅游發展戰略打造國際文化旅游勝地的若干意見》。《意見》指出,將設立旅游警察隊伍,實現各市、區旅游執法專職隊伍全覆蓋。
現在,很多人旅游已經不滿足于逛逛景點、景區和上上飯店,自助游、休閑游不斷增多,為滿足人們的這種需求,“城市即旅游,旅游即生活”,全域旅游正向我們迎面走來。可是在此過程中,蘇州旅游市場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如何解決這些情況和問題?這就需要監管職能也進行變換。我市在市級層面成立旅游警察大隊,在重點旅游縣級市和區成立旅游警察中隊,目的就在于,對于旅游市場秩序進行規范和整治,切實保障人們的權益,并且提升人們的旅游體驗。
不過在現實中,由于旅游是涵蓋吃住、交通、游覽與購物等多個環節的鏈條式行為,有些事情可能不歸旅游警察管,再加上,我市有些地方和景區還存在“一管就好,不管就亂”的現象。因此,對于旅游警察,我們應正確看待其發揮的作用,而不可認為能夠“包治百病”。對此,還應發揮聯動機制,并且創新思路和辦法。另外,我市的很多商家和企業,都有自己的行業協會,發揮這些行業協會的作用,使所有的商家和企業簽訂“自律公約”,從而促進這些商家和企業更加規范經營,并且產生“優勝劣汰”作用,讓不合格的競爭者自然而然被淘汰出市場。這些功課,都需要跟進和補上。
總而言之,多想辦法,多條“腿”走路,讓我市的旅游市場環境更加好,人們在此旅游才更加舒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