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修訂出臺《常熟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將于2017年3月1日起執行。
辦法規定,屬地政府對小區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方式,每年考核不少于1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住宅小區基礎管理、合同履行情況、參與社區建設等方面。準物業管理(指其他人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非市場化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非單一產權的非住宅物業管理、業主委員會自治管理考核參照住宅小區考核辦法執行。
記者 在市房管處了解到,該辦法力圖通過強化考核、嚴格獎懲,切實加強對物業服務活動的考核監督,破解小區物業管理難題。考核結果設A、B、C、D四個等次,85分(含)以上為A級,70至84分為B級,60至69分為C級,60分以下為D級。物業服務企業經查實如有以下四種行為,小區考核等次將直接降為D級:設施設備癱瘓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物業工作人員涉及項目裝修、搬運“強買強賣”等行為;被供電、供水等專營單位停止供應;電梯、消防設施未委托專業單位維護保養。
綜合考核為A級的住宅小區可由屬地政府擇優推薦參與常熟市年度優秀住宅小區的評比。年度綜合考核為C、D級的住宅小區按規定記入物業服務企業和項目經理信用檔案進行相應扣減分。而住宅小區年度綜合考核為D級的,相關物業管理企業在整改期間將被暫停前期物業管理投標資格,整改到位后恢復投標資格;涉及2個D級的,相關物業管理企業暫停6個月的前期物業管理投標資格;有2個以上為D級的,暫停9-12個月的前期物業管理投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