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13日,重慶市對個人住房房產稅政策進行了調整,根據調整后的房產稅政策,在重慶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三無”人員征收房產稅的范疇從二套房調整為首套房。
近期,重慶主城房地產市場出現異常現象,個別區域和少量樓盤成交量和價格出現異動,引起市外少數企圖炒房者跟風。
重慶市政府決定修訂2011年施行的《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和《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將“征收對象”中的“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調整為“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新政策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
記者梳理顯示,自2011年發布以來,重慶版房產稅的征收對象是獨棟商品住宅或建面單價超過起征標準的住房,以及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2011年當年,重慶房產稅起征標準為9941元/平方米,2012年為12152元/平方米,2013年為12779元/平方米,2014年為13192元/平方米,此后該標準未再上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