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集中存管第三方支付備付金
風險較高的交存比例較高 百姓使用不受影響
據新華社 快速發展的非銀行支付(第三方支付)在便利網民購物的同時,也滋生出新問題。部分機構依賴上了吃客戶備付金利差,甚至一些支付機構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中國人民銀行13日明確,建立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糾正和防止支付機構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保障客戶資金安全。
滋生風險隱患
客戶備付金,是支付機構預收客戶的待付資金,所有權屬于客戶,不屬于支付機構。保障客戶備付金安全,涉及公眾利益,一直是監管的重中之重。
隨著非銀行支付業務的飛速發展,備付金規模在不斷增長。央行數據顯示,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余額已從2013年底的1266億元,增長到去年三季度末的4606億元;客戶備付金利息收入占非銀行支付機構總收入的9.52%,占凈利潤的比例更高。
在利益誘惑下,一些支付機構偏離了提供支付服務的主業,通過擴大客戶備付金規模賺取利息收入,變相“吃利差”,甚至出現了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等違法行為。
“客戶備付金的規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風險隱患。”央行有關負責人說,客戶備付金存在被挪用的風險,一些支付機構違規占用客戶備付金用于購買理財產品或其他高風險投資。此外,一些洗錢活動借此便利通道,躲避監管部門監測。
強化監管分步實施
這次央行明確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應將部分客戶備付金,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為20%左右,最終要實現全部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
根據央行安排,從業務類型看,交存比例由低至高分別是:銀行卡收單機構、網絡支付機構、預付卡發行和受理機構。風險較高的交存比例較高,風險較低的交存比例較低。交存金額根據上一季度客戶備付金日均余額計算,每季度調整一次。
央行支付司有關人士介紹,備付金集中存管采用分步驟交存的辦法,給相關機構適應期。第一期在今年4月17日集中交存,隨后逐漸提高交存比例,未來最終目標是,非銀行支付機構辦理的所有業務都在
一個賬戶里面完成收、付。
央行正在指導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組織建設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臺(即“網聯”)。未來通過這個平臺,非銀行支付機構只需要開立一個銀行賬戶,即可辦理客戶備付金的所有收付業務。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所長助理楊濤認為,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助于加強賬戶資金監測,防范資金風險。
不影響百姓正常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央行此次出臺的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存交到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的客戶備付金,是不計息的,而此前備付金是計息的。
央行支付司有關人士解釋說,不計利息是為了防止非銀行支付機構以“吃利差”為主要盈利模式,理順業務發展激勵機制,引導其回歸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
非銀行支付是網購中常用的工具,央行支付司有關人士明確回應,這項政策的實施,對老百姓使用非銀行支付沒有任何直接影響,只會讓老百姓的資金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