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袁鼎)根據常熟市日前出臺的《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常熟市工傷保險差別費率本月起正式實施。常熟全市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也由此前的三類調整為八類,工傷保險平均費率從1.98%下調至1.48%,降幅達25%,這也是常熟自1994年實施覆蓋全市各類企業的職工工傷保險政策以來,首次大幅度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經初步測算,常熟85%左右的企業可因此減少繳費,預計每年減輕負擔8000萬
元。
此次調整的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將用人單位分為一至八類,不同工傷風險類別的行業執行不同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一至八類基準費率分別為職工工資總額的0.8%、1.2%、1.4%、1.6%、1.8%、2.0%、2.%、2.4%。相比原有1%、2%、3%的三檔基準費率標準,新的費率標準均有降低。據悉,用人單位的浮動費率將根據單位上一浮動周期內的工傷保險支繳率和工傷事故發生率確定。此外,新規對存在拖欠工傷保險費、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等三種情形的,下一浮動周期內不得下浮費率;存在職工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等四種情形的,相關待遇金額不計入工傷保險支繳率的計算范圍,不影響單位費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