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方方)通常承接工程最好由招標與承攬雙方以書面形式簽訂協議,以此形成法律文書,為將來后續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法律保障,防止財產利益受到侵害。近日,姑蘇公安分局友新派出所就破獲一起以承包工程預付保證金為由,暗中實施詐騙的案件。
近日,從事承包工程項目的張先生前來友新派出所報案,稱他被人以承包工程為由,騙取保證金共計45萬多元。民警向張先生了解到,原來早在2012年9月份的一次朋友聚會中,張先生經朋友介紹,認識了自稱負責工程承包轉接的宋某,之后兩人逐漸成為朋友。
相熟之后的當年年底,宋某聲稱手頭有一項規模可觀的工程將于隔年開工,詢問張先生是否愿意承接。張先生與宋某洽談詳細了解后,決定接手這樁單子,于是應宋某的要求,前期預先支付給對方30萬元工程建設保證金。
因為同僚朋友介紹認識,在等待工程項目正式啟動期間,張先生未曾對宋某的身世背景有絲毫起疑。隔了一段時間后,宋某再次向張先生介紹一單新的工程承包項目,張先生仍滿口答應下來,并再次應宋某要求,預先支付了15萬元工程保證金給對方。
然而,張先生苦等一年半載下來,遲遲沒有等來工程啟動開工的消息,而宋某卻悄無聲息地逐漸淡出了張先生的“朋友圈”,直至最終完全失去了聯系。張先生向民警表示,出于對宋某的信任,兩次工程承接協議雙方均是以口頭形式完成,沒有起草任何法律文書。時至今日,張先生對自己輕易相信對方和未按正規程序簽署協議,一再表示后悔與自責。
民警隨后對這起案件進行深入調查和取證,最終確定宋某有詐騙嫌疑,今年11月,民警在昆山抓獲正在當地一家快遞公司打工的宋某。辦案民警審查得知,宋某此前同樣從事工程承包項目,后因生意經營失敗導致破產,一下子損失近百萬元,連工人工資都無法發放。走投無路的宋某想出詐騙同僚這一昏招,最終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制裁。目前,宋某已被姑蘇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