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可于11月30日前至戶籍所在社區申請辦理
蘇報訊(記者 陸曉華)根據《蘇州市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辦法》規定,2016年度市區居民養老保險年度繳費申報時間為2016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市社保中心提醒,符合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條件的參保群眾,如有意愿參保繳費的,請抓緊時間至戶籍所在社區盡快辦理居民養老保險年度繳費申報。
據介紹,今年市區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仍分四檔,分別為每人1200元、1680元、2160元、2520元,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繳費標準。政府對參保人員個人繳納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還實行分年齡段給予相應補貼(不含補繳),最高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420元。同時對于重度殘疾人、低保人員辦理參保繳費時,政府按最低個人繳費標準為其代繳(辦理繳費手續時需攜帶由相關部門認定的材料證明)。
市社保中心提醒,參保人員可于11月30日前,攜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材料至戶籍所在社區,填寫相應表式申請辦理繳費申報,社區完成申報后,告知參保人員至委托銀行辦理繳費扣款,完成年度繳費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