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市民陳女士反映,在攝影店給女兒拍了兒童寫真,店家卻拒絕將照片給她,這是怎么回事呢?
去年9月,陳女士在李閘路一家名為至愛兒童攝影的店里訂了一套兒童寫真,共計400元。不過由于一歲的女兒不配合拍照,當天沒能完成照片的拍攝,便與店家商定另擇日期拍攝。不料,今年上半年至愛兒童攝影店關門停業了,陳女士詢問攝影店負責人陸女士得知,可以到泰安街上的另外一家兒童攝影店拍照。今年9月陳女士帶著女兒來到泰安街的這家店完成了拍攝。如今拍完照片已經兩個月,這家攝影店卻不愿意將照片交給陳女士,這讓她非常著急。
11月9日記者來到泰安街的這家攝影店,負責人陳先生講述了事情的原委。今年四月至愛攝影店負責人陸女士通過朋友找到他,希望在至愛攝影店停業后把未完成的業務轉移給陳先生,涉及金額約4.5萬元,并表示會盡快結清款項,于是雙方達成了這樣的口頭協議。從5月至9月,共有30名原至愛攝影店的顧客來到陳先生的店里拍攝,涉及金額21000多元,其中26名顧客已經拿到了照片。不過在這段時間內,陸女士并沒有按照當初的約定支付給陳先生款項,陳先生多次催要無效。見對方沒有信守承諾,9月陳先生決定終止與陸女士的口頭協議,不再接收原至愛攝影店的業務,4名顧客已拍攝的照片也被擱置下來。不過陳先生承諾,這些已拍的照片都會制作完成并妥善保管,適時交還顧客。
10日上午,記者通過電話聯系原至愛攝影店負責人陸女士,她表示自己正忙不方便接聽,并提供了她丈夫金先生的手機號碼。金先生告訴記者,至愛攝影店因經營不善虧本,關店后把剩余業務轉移給陳先生的攝影店,因為自身資金不足,沒能及時把相應款項付給陳先生。金先生表示,近幾日就會把2萬多元的欠款還給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