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發布一則執行懸賞公告。舉報人提供李兆會下落并成功找到李兆會,美錦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承諾獎勵舉報人人民幣10萬元,獎勵金額在找到李兆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向舉報人支付。
此外,如果成功提供舉報線索,幫助法院將涉案資金全部執行到位,舉報人最高可得高達2162萬元的獎金。
公告顯示,上海一中院執行的美錦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與上海海博鑫惠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李兆會追償權糾紛一案,上海海博鑫惠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應支付美錦能源人民幣216,228,262.63元和利息,李兆會對上述付款義務中未清償部分承擔四分之一的連帶清償責任。
因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切實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申請執行人美錦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的申請,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向社會公開發布執行懸賞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