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檢察院聯合市監察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文廣旅局、衛健委、體育局、團委、婦聯,共12個單位正式會簽印發《蘇州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稱《實施辦法》)。
此次會簽的《實施辦法》在去年最高檢、國家監委等九部委出臺的《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基礎上,融合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立足蘇州市情,進一步豐富和細化了強制報告內容,并且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各單位強制報告工作的負責領導、責任部門和聯系人,保障強制報告制度在蘇州落地落實。
《實施辦法》進一步擴大強制報告制度覆蓋面,增加市人社局、文廣旅局、體育局3家會簽單位,明確技工院校、藝術院校、體育院校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組織及其從業人員的強制報告責任,并在強制報告制度9類應當報告情形基礎上,將“未成年人從事色情活動”“組織未成年人從事不適宜的演出、危重勞動,強迫、利用、引誘未成年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未成年學生在校園內外遭受長期、嚴重欺凌”納入報告情形,強化未成年人保護。
《實施辦法》強化未成年被害人綜合救助,對困境未成年人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對未成年人處于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明確村(居)民委員會、民政部門等進行妥善安置;對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進行訓誡或者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情節嚴重的,檢察機關將督促、支持相關單位和人員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蘇報融媒記者 王小兵 通訊員 魯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