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道應讓直行車輛先行”是廣大駕駛人應該嚴格遵守的交通法規,因為有急事,而罔顧交通法規,盲目搶行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近日,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綜合保稅區中隊民警在路上進行日常巡邏,突然對向車道一輛白色小轎車發生側翻,車輛冒煙,情況緊急。民警趕緊下車,奔向側翻車輛,提醒小轎車駕駛人郭某將車輛熄火。郭某告訴民警,車后還有自己三歲的兒子,民警立即將孩子從車窗抱出,并且詢問郭某及小朋友有沒有受傷。在民警的及時救助下,郭某和小朋友均從車內脫險,并無大礙。
經調查,駕駛人郭某駕駛車輛沿該路段由南向北行駛,突然前方一輛小轎車自中間排隊車道內向左側變道出來,郭某來不及反應,車輛直接被撞翻。而黃某駕駛的車輛受到撞擊后與楊某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好在郭某當時系好了安全帶,其兒子也坐在安全座椅上。最終,黃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警方提示:多看一眼,安全保險。在此提醒廣大駕駛人在行駛途中,需變更車道時,應至少提前3秒鐘開啟轉向燈,提醒后方來車;與此同時,應注意觀察,保持安全距離,再駛入變更車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