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篇關于“被羈押1196天無罪獲賠37萬”的報道在網上的熱度是非常高,消息稱,河北一企業家因犯詐騙罪被羈押1196天后,又無罪釋放,申請1.4億國家賠償獲賠37萬!究竟發生了什么?
案件詳情如下:
現年53歲的孟凡泉是奧立電子有限責任公司、華港電子工業設備有限責任公司等多家企業的法人和董事長。2014年6月21日,因涉嫌詐騙合作公司負責人175萬元,他被河北省灤南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3月20日,他因犯詐騙罪,被灤南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
此后,該案歷經兩次發回重審,數十次開庭。2017年8月10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認定原判孟凡泉犯合同詐騙罪證據不足,判決孟凡泉無罪。
2019年2月,曾被羈押1196天的孟凡泉向灤南縣人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請求法院賠償侵犯人生自由賠償金、精神撫慰金以及冤案造成名下企業和在建項目損失等,共計1.4余億元。最后,法院賠付了侵犯人生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37.3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