茍某的死與周某脫不了干系,但并不是因為笑話有多好笑,而是因為茍某的身體原因。據了解,茍某心臟不好,事故發生后當地警方也對其尸體進行了檢查,發現茍某的死是因為冠心病導致循環呼吸衰竭。
茍某去世后其家人通過小賣部的監控錄像發現了周某,他們找到周某討要說法,雙方就責任問題爭執不下。其實在這件事上周某沒有直接責任,但是作為最早發現茍某情況不對的人,周某驚恐之下沒有及時呼救,他的匆匆逃離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茍某的死亡。
周某說他事先不知道茍某有冠心病,他表示如果早知道對方心臟有問題,自己說什么都不會跟他玩鬧。我們不知道周某所說是否屬實,茍某的家人也不能證明周某是否是在明知對方的身體狀況的情況下做出一系列舉動。
最終法院認為周某即使事先不知道茍某患有冠心病,也不甚了解此病的嚴重性,但是茍某是因為他的原因發病,而且周某在見到茍某發病后直接就逃回家了,雖然這不足以構成犯罪,但是也逃不了民事賠償責任。在警方的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賠償協議,周某賠付茍某家屬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