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欠銀行71余萬,法院:不用還,為何這樣判?那么,今天的你是否也在關注浙江男子欠銀行71余萬不用還的這個話題呢?具體是什么情況?下面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下案件始末。
3月4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法庭(以下簡稱溫州破產法庭)順利審結金某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案件。溫州破產法庭庭長方飛潮介紹,該案的順利審結具有許多新的突破和嘗試,為個人債務清理工作貢獻了新的“溫州智慧”。
在該案中,債務人金某為其父在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分行的貸款提供連帶擔保,后因金父無力償還前述貸款,致使金某需連帶償還貸款1052905.36元。
2020年10月10日,債務人金某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同年11月2日,該院決定受理其申請,并于次日通過電腦隨機搖號的方式,指定溫州市華東公證處公證員林某某擔任該案的公職管理人。林某某運用浙江省公證業務系統查詢債務人金某名下財產,經查,金某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其目前在上海某公司上班,每月工資四千多元,且需承擔其兒子的撫養及父母的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