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
近期,有媒體反映部分地區中小學附近的文具店向學生出售電子煙,部分電商平臺上也存在“學生電子煙”的售賣批發。為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的侵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煙草專賣局聯合發布通告指出,未成年人吸食電子煙存在重大健康安全風險,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目前我國還沒有正式頒布電子煙的國家標準,市場上在售的各類電子煙產品,在原材料選擇、添加劑使用、工藝設計、質量控制等方面隨意性較強,電子煙產品質量參差不齊,部分產品可能存在煙油泄漏、劣質電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質量安全隱患。
此外,大部分電子煙的核心消費成分是經提純的煙堿即尼古丁,尼古丁屬于劇毒化學品,未成年人呼吸系統尚未發育成型,吸入此類霧化物會對肺部功能產生不良影響,使用不當還可能導致煙堿中毒等多種安全風險。
為加強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會保護,通告要求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建議電商平臺對含有“學生”“未成年人”等字樣的電子煙產品下架,對相關店鋪(銷售者)進行扣分或關店處理;加強對上架電子煙產品名稱的審核把關,采取有效措施屏蔽關聯關鍵詞,不向未成年人展示電子煙產品。
通告指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和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電子煙產品的市場監管力度,結合學校周邊綜合治理等專項行動督促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并對生產銷售“三無”電子煙等各類違法行為依法及時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