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森馬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邱光和建議,以法律形式規定“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飲酒屬違法行為”,并嚴厲打擊向未成年人兜售酒類的行為。他表示,未成年人飲酒、酗酒在任何國家都是倍受關注的社會問題,如日本法律規定不滿二十歲者不得飲酒,美國把飲酒的最低年齡提高到21歲,經營者向21歲以下的顧客出售酒類,最高可被判入獄一年。
他建議出臺專門性的未成年人禁酒法律,明確規定未滿18周歲飲酒屬違法行為,任何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濃度大于5%的酒精飲料。加大對向未成年人兜售酒類飲料的處罰力度,措施要更具體,“對情節嚴重的,可處以行政拘留、管制、拘役或一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