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陰市委原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費平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問題。2017年8月,費平在美國洛杉磯購置房產1套,面積270㎡,總價83.6萬美元;2019年12月,在南京市某小區購置房產1套,面積200㎡,總價961萬元;2013年,費平投資某品牌加盟店1000萬元;2016年,投資上海某醫學檢驗所股份有限公司980萬元;2018年,投資江蘇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萬元。2014年至2020年,費平在填寫《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時,未向組織如實報告上述情況。費平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已被立案審查調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2.錫山區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章建新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問題。2005年5月,章建新購買錫山區某別墅1套,面積331.29㎡,合同價格50萬元。2014年至2018年,章建新在填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中,故意隱瞞低價購房事實,將該房產購買價格填為100萬元。2011年5月,章建新以其子名義,購買錫山區某別墅1套,面積586.5㎡,合同價格200萬元。2014年至2018年,章建新在填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時,故意隱瞞低價購房事實,將該房產購買價格填為230萬元,并將購房時間填為2007年。2004年4月,章建新出資35萬元,與他人合伙成立無錫某國際家具城廣告有限公司;2009年,章建新出資78萬元,購買某公司股份6.67萬股,并委托他人代持。2014年至2018年,章建新在填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時,未向組織如實報告上述情況。章建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7月,章建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梁溪區委原常委、副區長陳紅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問題。2009年10月,陳紅升以姐夫名義購買濱湖區商鋪2套;2011年8月,陳紅升獲悉深圳某投資管理公司即將上市的消息后,通過親戚符某轉賬給徐某100萬元,用于投資購買該公司股份,并以符某名義與徐某簽訂委托持股協議,委托徐某代為持股。2014年至2018年,陳紅升在填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時,未向組織如實報告上述情況。2018年5月8日,陳紅升被組織談話時,仍未如實報告其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情況。陳紅升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11月,陳紅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