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百香果女孩案兇手楊光毅被執行死刑 ”的報道登錄了熱搜,在網上引起了眾多網民的關注,很多小伙伴可能還不清楚具體的情況,小編在網上查閱了一些信息,一起來看下。
2021年2月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兇手楊光毅執行死刑。執行死刑前,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告知楊光毅可以申請會見近親屬,但楊光毅拒絕申請。

案件詳情:
2018年10月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靈山縣伯勞鎮平心村平心小學板凳教學點小學四年級學生、10歲的楊曉燕摘了自家果園的百香果,獨自送到不遠處的收購點販賣。楊光毅看到楊曉燕獨自到百香果收購點,便產生了邪念。楊光毅在楊曉燕返家途中守候,企圖對其施暴。楊曉燕反抗并大聲哭喊,被楊光毅用手掐脖致昏迷,隨后被裝入蛇皮口袋帶入某山嶺。楊曉燕醒后被楊光毅用刀刺傷雙眼及頸部,楊光毅隨后對其進行奸淫,拿走其32元錢,并將其裝入蛇皮袋,通過滾、搬等方式帶下山嶺,至一水坑中浸泡,后將其拋棄在一處山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