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張志超獲國家賠償332萬元”的報道登錄了熱搜,在網上引起了眾多網民的關注,很多小伙伴可能還不清楚具體的情況,小編在網上查閱了一些信息,一起來看下。
日前,一則“張志超獲國家賠償332萬元”引發關注。據悉,張志超申請國家賠償案審結,共獲國家賠償332萬元,然而未明確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

據消息,1月26日,位于山東省臨沂市。其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結張超(曾用名張志超)申請國家賠償一案,依法向賠償請求人張超支付賠償金332萬元。
截至目前為止,臨沂中院充分聽取了張超及其委托代理律師的意見,雙方進行多次協商,就賠償相關事項達成一致,臨沂中院依法作出賠償決定。賠償金綜合考慮了張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損害的具體情況、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