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副庭長周春梅被人殺害,1月12日,從知情人士處獲悉,此事屬實,公安機關正在偵辦中。
湖南省高院女副庭長被殺,兇手是其湘潭大學同學兼閨蜜,兇手化妝成保潔應聘被害者小區保潔,經過5天摸查,于12日清晨在其居住的小區地下車庫將被害人殺害。
行兇女子不服打官司,一審二審均敗訴,終審請求閨蜜副庭長周某某幫忙,周某某認為案件審理沒錯,行兇女子懷恨在心,起了殺心。
光天化日之下,殺人償命毋庸置疑,行兇女子內心崩潰和失衡來自哪里?是偏激剛烈的性格,還是閨蜜的背棄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可恨之人的可憐之處么?她尋死拉上墊背的,這閨蜜是否是交友不慎?
民警在現場將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歲)控制。經初步調查,向某與周某某系同鄉關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訴訟,請周某某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兇報復。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作為高院審判監督庭的領導和審判業務專家,并且是辦案能手的被害人,竟然以這種方式離開了我們,確實讓人感到氣憤和惋惜,對于殺害被害人的兇手,必須以最嚴厲的方式進行懲處。
本案中的向某在謀殺周某某時,可以說是刀刀致命,每一刀捅向的都是要害。據悉,死者的傷口集中在頭部與喉部。可以想象,周某某在死前到底經受了什么樣的折磨與恐懼,這足以證明向某本身極具危險性,并且手段殘忍。
還有就是,案件一經通報,就引起了社會強烈反響。有網友表示:拒絕走關系就要被殺嗎?做一個秉公執法的好法官就要承受被傷害的危險嗎?
這真是應了那句話:舍得一身寡,才敢干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