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18年4月10日,高云翔性侵案首次開庭,在開庭時高云翔提出了保釋的要求但是被拒絕了。隨后,在繳納了巨額保釋金之后,高云翔于同年7月5日出獄,離開了銀水監獄。
在2019年25日,高云翔案再次庭審。據檢方新指控,高云翔涉及兩項嚴重猥褻罪、五項伙同嚴重性侵、剝奪人身自由罪,最高刑期可達無期。針對他面臨7項指控,高云翔表示不認罪,王晶面臨11項指控,同樣表示不認罪。
2019年10月21日,高云翔案終審程序正式啟動,開啟長達近2個月的訴訟。女當事人及其丈夫視頻出庭作證期間,她多次無法自圓其說,對自己可能不利的提問,比如“曾向王晶索要法拉利跑車”等事,回答“不記得了”,被質疑“選擇性失憶”。
在經歷了陪審團解散事件和女當事人錯誤指控、女子的謊言、女子與丈夫的對話以及事發當天的關鍵錄像等證據當中女當事人的證詞中提到很多不確定之后,3月19日這一天,判決結果終于出了,高云翔與王晶二人所有罪名都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