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崗返還112億元政策發布 具體內容是什么?
2月20日,人社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對企業繳納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明確了“免、減、緩”三項措施。

穩崗返還112億元
在3月6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會同財政部出臺兩項新舉措,支持企業紓困解難。一是放寬中小微企業裁員率標準。凡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即5.5%;30人以下的企業裁員率不超過20%,都可以申請返還企業所繳上年度失業保險費的50%。二是提高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重點企業的穩崗返還標準,對醫療物資、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等物資供應保障企業,根據參保職工人數,按照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或者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標準予以返還。
截至3月5日,已向47萬戶企業發放穩崗返還112億元,惠及職工2426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