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進步,城市的發展帶給人們一些便捷的生活服務以外,也帶來了一些問題,例如環境問題、污染問題、噪音問題等等。
不少人開始想要遠離城市喧囂,去鄉村生活,呼吸新鮮的空氣,吃綠色的有機蔬菜。但是想要居住在農村,想要購買農村的宅基地,在農村建立自己的豪華大別墅,國家是嚴厲禁止的。
1999年5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國辦發(1999)39號】第二條規定:加強對農民集體土地的轉讓管理,嚴禁非法占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不讓城里人到農村買宅基地,這首先是一個涉及社會穩定的問題。中國目前有9億多的農村人口,大部分農民生活不是很富裕,一旦宅基地交易放開,很多人可能會為了眼前的利益而賣掉宅基地,但是城市的房價仍在高位,這樣就會造成大量的人口以租住的形式安家,這會是一個很不安定的因素。
其次是當前農民的購買力和城市居民差距大,如果放開宅基地交易,農民的利益會受損。城里人拿著30—50萬就可以在農村買房,而農村人拿著這錢到城里買不到房,或者買了房后所剩無幾,以后的生活會有問題。
還有就是農村養老的問題。城里老人有醫療保險、有退休金,但是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很麻煩,雖然國家也在盡力的提高農村養老金的水品,但是畢竟有限,還是要靠個人自己來彌補。如何彌補,那農村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土地,通過土地流轉、宅基地的租讓都可以讓農民獲取一定的利益,用來彌補養老金的缺口。
同時,現在很多資產都集中在城市里的富商手中,他們有著足夠的資金去攪動這個新的資源, 最后很可能會出現大面積的地皮全部集中在了很少的一部分人手里,那個時候又該如何處理。
在城市生活的人比在村里的人生活質量要好很多,手中有的資源也是比村里的人多,可能有些農民可以拿到了不少錢,但是卻并沒有改變他們的現狀,這種情況并沒有解決國家的土地資源利用問題,反而加劇了對于土地資源的浪費。
農民失去了土地,在一定程度上也就失去了最好的保障,在農村一直有著落葉最終還是要歸根的說法,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適合去城里發展,一旦有一批人失去了他們的土地,這種情況肯定會造成一定的社會動蕩,大部分的土地會被當做一種資本去囤積起來,國家可以支配流通的也就更缺少了,這并不是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