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東森財經新聞消息,此次倒賣事件來源于某中國臺灣商人x先生與鄭州富士康工廠的合作破裂。
x先生稱,自己的團隊原本與鄭州富士康工廠的某高級官員合作,以低價買進原本應該銷毀的iPhone零部件瑕疵品(即不良品),經過簡單加工后再以原廠正品的名義轉賣牟利。以iPhone XR舉例,組裝iPhone XR的良品率為93%,剩下7%的iPhone XR零部件按規定全部都要銷毀,但是X先生卻通過門路拿到這些零部件,并二次轉賣。
然而,雙方的合作于今年2月份鬧翻,回到臺灣后,X先生先是向富士康母公司鴻海投訴未果,然后又向蘋果公司舉報,并向東森財經新聞還原當時進廠拉貨的流程。
這位爆料人士還表示,他每次去拿貨均可以先進富士康庫房查看,富士康要求關機,但他還是偷錄了進場拿貨視頻作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