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假證固然違法,買個假證使使則無傷大雅,這是不少人的誤解。昨天,湖東派出所接到房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電話稱有一名男子持假房產證辦理業務。
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刻趕至現場調查。據了解,嫌疑人劉某與2018年6月在園區買了一套房子,期間將房產證和抵押手續弄丟了需要補辦,為此還去咨詢過房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告知其需要先將房產證補辦好才能補辦抵押合同。補辦房產證手續很麻煩,而且周期很長,劉某為了能盡快辦理好房產證,在今年11月份從網上找人辦了一張假證,打算去交易中心蒙混過關,結果被在場工作人員當場識破。目前劉某已被警方采取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規定,購買、使用假證件同樣屬于違法行為,一旦查實將受到行政拘留等治安處罰;如果涉嫌使用假證詐騙等行為,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市民千萬不要觸碰假證件,以免后悔莫及。( 蘇報融媒記者 天笑 通訊員 謝家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