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在酒駕整治過程中被查到,其呼氣值達到飲酒駕駛標準。面對這一結果,男子稱自己并未喝酒,而是吃了別的東西,說的話卻都前后矛盾,一口氣換了四五種食物。最后在血檢結果面前,男子才承認自己當晚吃的東西是用“酒”做的,并且自己也知道。
12月8日,張家港市公安局城西交警中隊接到晨陽派出所電話,稱查到一名男子涉嫌飲酒駕駛,中隊民警立即趕往查獲地點楊舍鎮福新路彩虹苑門口路段。經初步了解,王某被民警查到后經酒精呼氣含量檢測,結果為30mg/100ml,已超過飲酒駕駛臨界值。然而王某似乎一肚子“委屈”,聲稱自己并未喝酒,只是吃了一些東西。根據派出所民警講述以及查看當時的執法記錄儀視頻,被查獲后王某經過多次呼氣仍不成功,期間甚至自行將呼氣管子拔下來不斷擦拭。見到呼氣結果為30mg/100ml后,王某立即稱自己只喝了點可樂,并未喝酒。隨后,城西交警中隊民警到達現場后,王某又改口了,稱自己喝了紅牛、吃了俄羅斯代購的巧克力棒,面對民警的質疑,隨后又改口為年糕、米酒糕。見此情形,民警隨后將王某帶至醫院抽取血液進行鑒定。
后經鑒定,王某血液中的乙醇濃度為28mg/100ml,已超過飲酒駕駛臨界值。王某到中隊接受處理時,又試圖改口稱自己當天吃了豆腐乳,然而當鑒定結果擺在其面前,王某終于能給出一個確切的答案了。
原來,查獲當晚,王某應邀去位于楊舍鎮斜橋村的朋友家吃晚飯。期間,朋友的母親用米酒做了一種糕點端上了桌,盡管能明顯地聞到米酒糕中的酒味,但盛情之下王某還是一口氣吃了4塊,吃的時候還感到像酒一樣比較辣口。晚飯吃完后,王某在朋友家又坐了一會兒,便獨自駕車沿著楊舍鎮福新路回家。
此時,他并未料到吃下去的幾塊米酒糕已經在體內發生了反應,更沒料到還有幾十米就到家了,卻在彩虹苑門口碰到了夜間設點檢查的民警。因為知道吃的米酒糕里有酒精成分,呼氣檢測時,王某有些不淡定了,小動作不斷;但是王某又覺得吃下去的米糕并不多,僥幸心理又使他做出了前后不一的回答。然而血液檢測結果,還是亮出了王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實錘”。
目前,對于王某飲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蘇報融媒記者 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