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來自四川的劉某在網上找到了一份“跟單員”的工作,工作簡單月薪過萬。可誰料這份工作其實是幫毒販通過人體運輸毒品!可看到高薪,劉某仍然鋌而走險,干起了人體運毒的“工作”。
今年4月,劉某從緬甸通過人體運輸的方式帶毒品到太倉進行交易。剛進入太倉境內就被太倉市禁毒大隊監控。通過蹲點守候,民警在劉某落腳的酒店房間內將正在排毒的他抓獲,并現場查獲了劉某體內排出的部分冰毒包裹物。

現場據劉某交代,他已經排出了6顆膠囊物,現在體內還有4顆。隨后,劉某被帶回公安機關排出了剩余的冰毒包裹物。

據了解,每顆包裹物內裝有5至7克不等的冰毒。劉某在緬甸境內吞下冰毒后,采用人體藏毒的方式來到太倉,并接受"上線"指令與下家碰頭進行交易。
民警抓獲劉某時,已有部分毒品被售出。而這一部分毒品也已經被下家吸食。民警最終繳獲了40多克毒品,并根據線索將多名下家抓獲。
近日,太倉市人民法院就此案開庭審理。劉某因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