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蘇州市“331”火災隱患整治專項行動中電動自行車整治“6個決不允許”規定,有效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蘇州工業園區婁葑街道于今年4月中旬成立了一支“拖車隊”。截至目前,婁葑的“拖車隊”共出動75批次,拖移違停電動車471輛,有效防止了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了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相關數據顯示,一旦電動車短路30秒后出現明火,3分鐘內火焰的溫度就會達到1200度,有毒氣體會迅速蔓延。而居民一旦吸入3-5口有毒氣體就會昏迷,有窒息死亡的危險。而電動車停放在樓道內,可能會造成消防通道堵塞,危及群眾生命安全。據悉,自今年4月12日起,婁葑街道每周四晚上都活躍著一支由兩名“431”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專班成員和四名城管隊員組成的“拖車隊”。他們帶著兩臺拖車,分成南北兩個整治組,以中新大道為界對各小區內存在違規停放及違規充電的電動車進行拖移整治。
在“拖車隊”四處巡視的同時,各社區工作人員、片警、消防協管員、物業工作人員、網格員也會對巡查中發現的違停車輛進行拍照取證,并將其搬至臨時停放點。隨后,通知“拖車隊”將車輛拖移至相應暫扣地點。車主想領回自己的車則需到社區觀看教育片并簽寫承諾書后,才能到指定地點領取。
“拖車是為了讓居民意識到電動自行車占用樓道空間、充電存在隱患。”婁葑街道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拖車整治的持續進行,居民們從一開始的不理解,到現在絕大部分能理解并支持,不違規停放、充電的意識已經逐漸深入人心。針對個別居民存在僥幸心理,婁葑街道"431"專班今后也將長期開展整治行動,防止違停現象回潮。(蘇報融媒記者 董捷 通訊員 婁萱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