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早上7點30分,有市民舉報,一輛黑色轎車的駕駛人懷抱著一名兒童在市區駕駛。

姑蘇交警立即反應,調取了相關路段的監控,很快在姑蘇區新市橋橋面發現了這輛黑色轎車。當時轎車正在等紅燈,本來坐在后座的孩子從主副駕駛座位之間露出腦袋,探出身體,好像是在不停地哭鬧。
駕駛人回頭看了看孩子,伸手安撫了一會兒后,竟然將孩子直接抱到了自己身上,保持著懷抱孩子的姿勢,駕駛車輛繼續向前行駛。
姑蘇交警立即聯系到了這名駕駛人,要求他立即至大隊處理。經調查,駕駛人正是孩子的父親,早晨他獨自駕車送孩子上幼兒園。出發前他將孩子固定在安全座椅上,但是孩子一路哭鬧,在新市橋上等候信號燈放行的時候,孩子掙脫了安全座椅的安全帶,試圖爬到前座求抱抱。
爸爸舍不得孩子一直哭,也禁不住孩子撒嬌,一時心軟就把他抱了過來。見孩子被抱著馬上就不哭了而且距離目的地也不遠了,他就干脆抱著孩子繼續駕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七項的規定,這名駕駛人被處以罰款50元記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