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邵群)蘇州市區流動人口為子女申請參加2019年度積分入醫將于10日截止(節假日除外)。需辦理者應盡快至居住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未辦理入醫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蘇州市區范圍內(包括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1年以上(含1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其子女在經市、區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托幼機構、小學、初中學校就讀,且未參加過蘇州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可申請參加積分入醫。
根據相關規定,非本市戶籍人員的子女,首次參加蘇州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即學生醫保),應預先于今年6月至9月10日期間,申請蘇州市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醫資格。取得入醫資格后,在9月至11月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學籍所在學校(幼兒園)辦理蘇州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
流動人口當年已為子女辦理積分入學申請,或已取得本市住宅房屋所有權證,但未辦理積分入醫手續的,也需在規定申請時限內,為其子女申請積分入醫資格,否則不能參加蘇州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此外,已通過蘇州市區就讀的托幼機構、小學、初中學校,參加過蘇州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流動人口子女不需重新申請積分入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