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晨民)李女士一直在為家里身患先天疾病的兒子找對象發愁。她有幸在微信上遇到了“好心”的高某,對方不僅要給李女士換工作,還要把女兒介紹給李女士的兒子。信以為真的李女士半年里被騙20余萬元,結果連“未來兒媳婦”的面都沒見到。
2018年4月中旬,李女士在微信上認識了高某。在聊天中,李女士說自己想換工作,高某說自己在昆山開了一家模具廠,可以讓李女士到廠里工作。很快二人在公園見了面。為了獲取信任,高某拿出身份證讓李女士“驗證”。聊完工作的事,兩人聊到子女婚姻的問題時,李女士說,兒子小王身患先天疾病,想為兒子找個女朋友。高某聽后不僅不嫌棄,還說可以介紹自己的女兒給李女士的兒子認識下。很快,李女士的兒子和高某的“女兒”在微信上聊得火熱。
實際上,高某的真實身份是一名浴場保安,平時經常玩游戲、賭錢,還欠了很多錢。他認識李女士只是想從對方身上騙錢還債。高某實際上只有一個兒子,“女兒”是他編造的,他用另外一個微信號假扮“女兒”與李女士的兒子聊天,而李女士母子二人每次提出要見高某“女兒”時,高某總會找各種方式拒絕。
高某第一次問李女士借錢時,偽造模具廠老板的身份,和李女士說廠里需要資金周轉急用錢,向李女士借了2萬元,但是打了一張20萬元的借條。因為高某是“老板”,一出手又是一張20萬的欠條,李女士相信了他。通過編造各種理由,高某前前后后詐騙李女士母子20余萬元。
2018年11月,李女士通過其他渠道得知高某只有兒子,沒有女兒,意識到自己被騙的李女士選擇了報警。經查,高某曾因犯詐騙罪先后于2009年、2014年被判刑。目前,高某因涉嫌詐騙罪被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