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陳秀雅)日前,蘇州市殘疾人聯合會、國家稅務總局蘇州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制定出臺《關于印發<蘇州市市區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信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啟動蘇州市區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信用“紅黑榜”機制。
按文件規定,在規定的期限內參加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申報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補貼或超比例獎勵,經審核通過的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限內足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且繳納金額排名前十名的用人單位,可以列入守信“紅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則納入失信“黑榜”:按規定應當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但未按規定執行,且連續三年未按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用人單位;在就業崗位、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方面存在違反規定歧視殘疾人行為的用人單位;以采取掛靠、掛名等“假用工”方式以造假手段騙取申報安置殘疾人優惠政策的用人單位;拒絕安置殘疾人就業,且拒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經相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失信單位將受到多個部門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