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昆山水務局對某房地產有限公司作出水土保持違法行政處罰決定,這是蘇州自開展在建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管執法行動以來,辦結的第一起水土保持案件。
2019年3月,昆山市水務局排查出該房地產公司在水土保持規劃確定的容易發生水土流失區域內建設房地產項目,涉及水土保持面積達7.8萬平方米,并且未編報水土保持方案,涉嫌“未批先建”違法行為。在開具《行政警示書》及《責令限期改正水事違法行為通知書》無果后,按有關規定啟動執法程序。
最終本案認定,該房地產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參照《江蘇省水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參照執行標準》,決定對該房地產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4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該公司對違法事實予以確認,并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罰款并加以整改。(蘇報融媒記者 惠玉蘭)